出版伦理

出版伦理声明

《电脑与电信》本着科研诚信、规范出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相关出版伦理规范等有关条款,结合本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本刊论文作者、审稿人及编辑的出版伦理规范。

一、作者的责任

1. 作者应对所投论文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投论文为原创作品,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不得使用包括ChatGPT、DeepSeek在内的AI工具撰写,作品内容不存在涉密问题。

2. 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3. 发表论文不存在不当署名,署名作者必须是作品的实质贡献者,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在投稿时即确定署名作者、作者排序和单位,通信作者应确保所有适当的作者都被列入论文,并且所有署名作者都已知晓并查阅了论文的最终版本,并同意将其提交发表。

4. 论文发表后,如作者发现该论文有明显差错或需要修改之处,应告知编辑部协调处理,并配合编辑部发表勘误或撤稿。

5. 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若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出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二、编辑的责任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遴选符合本刊要求的优秀论文出版。

2. 对所有来稿进行查重检测,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稿件一律作退稿处理。 

3.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作者透露审稿人信息,不得向编辑委员会、审稿专家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作者的论文信息,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数据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4.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应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并应尽量避免选择与作者有利益相关的专家。

5. 应保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和保密的义务。

6.  编辑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应征得作者同意,应确保经编辑处理的论文可清晰表达出作者的学术观点。

三、审稿专家的责任

1. 审稿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专业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未发表稿件的研究内容。

2. 与作者及其稿件的研究内容应没有利益冲突,对稿件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标准给出明确的意见。 

3. 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或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审。

4. 在论文未发表前,未经作者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有用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5. 审稿专家不得暗示或直接要求作者引用其本人或所属团队已经发表的相关论文。

6. 审稿专家如遇在审稿件与曾经审过的稿件雷同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

7. 审稿专家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伦理问题、泄密情况等方面提出公正评价,如发现文章中有观点错误、知识错误、严重复制、涉嫌伪造数据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编辑部。

四、出版者的责任

1. 本刊遵循首发原则,只刊发具有原创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2. 本刊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对论文真实性存疑时,如作者不能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项目合同书和项目名称等相关证明材料,本刊有权对已定稿录用的稿件作出退稿处理,对已经发表的论文作撤稿处理。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 35